【衆新聞】開放數據及應用漸上軌道 法律政策過時成瓶頸

2021-04-23
繪圖:何倩彤

(本文2021年4月23日刊登於衆新聞,點擊此處瀏覽原文)

上周,筆者聆聽了香港大學主辦的第三屆開放數據大會(Open Data Conference),關於地理空間及公共交通數據的兩場分組討論。來自政府和業界講者的分享都顯示,香港近年在數據應上確已加大投入,成效逐漸彰顯,但也進一步凸顯建立完整數據政策已迫在眉睫。

開放數據及應用有所突破

開放數據大會(Open Data Conference)由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entre)發起,至今年是第三屆,每次都吸引政府各部門(包括私隱專員公署)、業界、學術界及公民社會代表參加,是一個探討香港開放數據發展,促成各方直接對話的平台,所釋放的訊息也比較全面、客觀。

上周三(4月14日)的分組討論是關於樓宇和地理空間數據(Geospatial Data)的機遇和挑戰,講者有地政總署和房屋署的官員,也有建造業議會和其他業界代表;周四(4月15日)則是關於公共交通數據的開放共享,有運輸署官員、來自港鐵和新巴/城巴等營辦商代表,還有應用程式CityMapper的代表。

綜合論壇上各方發言和筆者近兩年研究觀察,上述兩類數據在開放和應用上確實取得進步。

例如,會上有官員介紹政府建設中的空間數據共享平台(Common Spatial Data Infrastructue,CSDI),提及已推出初級版本香港地理數據站(Hong Kong GeoData Store)。根據香港互聯網協會去年發佈的《香港開放數據指數2019/20》評估報告,香港地理數據站的設計非常接近開放數據的國際標準,由於其囊括大量社區康樂設施資料,更推高了康樂文化類別的開放數據評分,在全港16大類別中康樂文化排名第三,僅次於普查及統計、立法及諮詢機構數據。

圖1:地政總署於2018年推出「香港地理數據站」(geodata.gov.hk)網站

公共交通數據的開放也是一大突破,尤其是考慮到香港巴士服務由私人營辦商負責,甚至港鐵也是「在商言商」的上市公司這一現實,運輸署能在2019年「說服」部分營辦商開放實時到站時間數據,允許包括第三方平台在内的全社會使用不同營辦商的數據,實屬不易。最終得益的是能感受到出行便利的市民。

圖2:新巴/城巴2019年起以開放數據形式發佈實時抵站時間

法律和政策過時成數據應用瓶頸

然而,當官員對於這些數據應用進展如數家珍時,論壇上也有氣氛尷尬的時候。例如,被問及如何開放行人通道數據,以結合巴士地鐵站資訊更好地規劃出行時,運輸署官員僅回答要與發展局等部門合作處理政府管轄的行人通道數據。

但衆所周知,現時越來越多行人通道位於大型購物中心等私人物業內,政府雖可透過地契要求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開放部分空間作為公眾通道,但是私人物業內公共通道的資料應該歸私人還是政府所有(或使用),能否共享,則是現有法律和政策的盲點。這與私人公司營運的巴士數據究竟屬私人企業還是公眾的困境十分類似。

上述例子可見,權屬問題正已成為數據應用的瓶頸,只靠政府部門和個別商戶逐一協商顯然是欠缺效率的解決方式,會妨礙數據為社會創造更大價值。而這還只是大數據時代眾多挑戰之一,其他的還有大家熟悉的私隱問題等。

歸根究底,數據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一項重要資產(asset),本欄上周已談及;也是驅動社會進步,維護公民權利不可避免要觸及的一項因素,惟現行法律和政策大多未能適應數據發展的現狀。為此,須當局必須從宏觀上檢討現行法律、各項政策和制度安排,描繪出一個願景,建立與新形勢相適應的數據治理體系,才有機會突破瓶頸。

【撰文:香港互聯網協會「香港開放數據指數」研究員周穗斌】

【衆新聞】開放數據及應用漸上軌道 法律政策過時成瓶頸

2021-04-23
繪圖:何倩彤

(本文2021年4月23日刊登於衆新聞,點擊此處瀏覽原文)

上周,筆者聆聽了香港大學主辦的第三屆開放數據大會(Open Data Conference),關於地理空間及公共交通數據的兩場分組討論。來自政府和業界講者的分享都顯示,香港近年在數據應上確已加大投入,成效逐漸彰顯,但也進一步凸顯建立完整數據政策已迫在眉睫。

開放數據及應用有所突破

開放數據大會(Open Data Conference)由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entre)發起,至今年是第三屆,每次都吸引政府各部門(包括私隱專員公署)、業界、學術界及公民社會代表參加,是一個探討香港開放數據發展,促成各方直接對話的平台,所釋放的訊息也比較全面、客觀。

上周三(4月14日)的分組討論是關於樓宇和地理空間數據(Geospatial Data)的機遇和挑戰,講者有地政總署和房屋署的官員,也有建造業議會和其他業界代表;周四(4月15日)則是關於公共交通數據的開放共享,有運輸署官員、來自港鐵和新巴/城巴等營辦商代表,還有應用程式CityMapper的代表。

綜合論壇上各方發言和筆者近兩年研究觀察,上述兩類數據在開放和應用上確實取得進步。

例如,會上有官員介紹政府建設中的空間數據共享平台(Common Spatial Data Infrastructue,CSDI),提及已推出初級版本香港地理數據站(Hong Kong GeoData Store)。根據香港互聯網協會去年發佈的《香港開放數據指數2019/20》評估報告,香港地理數據站的設計非常接近開放數據的國際標準,由於其囊括大量社區康樂設施資料,更推高了康樂文化類別的開放數據評分,在全港16大類別中康樂文化排名第三,僅次於普查及統計、立法及諮詢機構數據。

圖1:地政總署於2018年推出「香港地理數據站」(geodata.gov.hk)網站

公共交通數據的開放也是一大突破,尤其是考慮到香港巴士服務由私人營辦商負責,甚至港鐵也是「在商言商」的上市公司這一現實,運輸署能在2019年「說服」部分營辦商開放實時到站時間數據,允許包括第三方平台在内的全社會使用不同營辦商的數據,實屬不易。最終得益的是能感受到出行便利的市民。

圖2:新巴/城巴2019年起以開放數據形式發佈實時抵站時間

法律和政策過時成數據應用瓶頸

然而,當官員對於這些數據應用進展如數家珍時,論壇上也有氣氛尷尬的時候。例如,被問及如何開放行人通道數據,以結合巴士地鐵站資訊更好地規劃出行時,運輸署官員僅回答要與發展局等部門合作處理政府管轄的行人通道數據。

但衆所周知,現時越來越多行人通道位於大型購物中心等私人物業內,政府雖可透過地契要求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開放部分空間作為公眾通道,但是私人物業內公共通道的資料應該歸私人還是政府所有(或使用),能否共享,則是現有法律和政策的盲點。這與私人公司營運的巴士數據究竟屬私人企業還是公眾的困境十分類似。

上述例子可見,權屬問題正已成為數據應用的瓶頸,只靠政府部門和個別商戶逐一協商顯然是欠缺效率的解決方式,會妨礙數據為社會創造更大價值。而這還只是大數據時代眾多挑戰之一,其他的還有大家熟悉的私隱問題等。

歸根究底,數據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一項重要資產(asset),本欄上周已談及;也是驅動社會進步,維護公民權利不可避免要觸及的一項因素,惟現行法律和政策大多未能適應數據發展的現狀。為此,須當局必須從宏觀上檢討現行法律、各項政策和制度安排,描繪出一個願景,建立與新形勢相適應的數據治理體系,才有機會突破瓶頸。

【撰文:香港互聯網協會「香港開放數據指數」研究員周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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